Why join the Navy . . . if you can be a Pirate? - Steve Jobs

追夢(5)

由上大學到畢業, 我都有著無比的自信. 因為我知道我正乘著互聯網這個十年一遇的科技浪潮, 三年大學生涯, 我最少花了八成時間研究互聯網. 其時為1996年, Yahoo和Netscape等Startup才剛剛冒起, 互聯網對大部份人來說, 仍是一件「潮物」, 是年輕人的玩意.

我不滿足於做一個互聯網使用者, 所以我一直學習如何架建網站, 及如何將互聯網技術應用於商業上. 我喜歡上Forum, 我便自己架一個Forum. 我喜歡上Chatroom, 我便自己架一個Chatroom. 我只愛當站長, 不喜歡做用家. 當時掌握這些知識的人並不算多, 所以我畢業後很輕易便得到工作機會, 最後在三個offer當中選擇了薪金最高的一份.

初出茅蘆, 不知天高地厚, 我經常厚著面皮地在公眾場合保持高調, 無論是廠家的產品會議, 還是業內活動, 凡有機會上台或發言, 我總是身先士卒, 踴躍參與, 搭訕是我每天的例行公事, 名片一有機會便派, 派完又即加印. 入職幾個月, 已膽大得代表公司接受Cnet訪問(到現在我還儲著那份剪報), 換了其他同事, 肯定會安排上司接受採訪. 也正因如此, 公司雖然有400多名僱員, 但由集團董事長到接待員, 或多或少都知道我這個人, 當中不少都和我頗為熟落. 往後打工的日子裡, 不少老闆對我的評價, 就是「寸」, 可幸的是, 大部份老闆喜歡用我亦因為我「寸」、「夠薑」. 別人不敢接的生意, 我敢, 亦做得到. 因為我自信. 自信來自實力, 所以我不同意我「寸」, 我只是絕對地相信和知道自己有足夠實力.

其後幾年, 隨著科網熱, 薪金飆升到不合理的水平, 行內瘋狂挖角, 其中一次見工, 有位一直想邀我過檔的老闆專誠帶我到半島酒店用膳, 還開出一個比我心目中高三成人工的offer, 對一個25歲, 出來工作不夠兩年的年輕人來說, 實在不可思議.

這還不算誇張, 最失控的一次, 是當我被指派為公司物色收購對像, 按照計劃, 收購成功後我會代表母公司成為該子公司的董事之一, 而我當時只有26歲. (可惜最後收構目標在Due diligence期間被另一集團用「無須Due diligence」的條件收購了)

因為有一段時間直接參與收構合拼計劃, 而自己服務過的多家Startup亦都成功上市, 甚至某幾家上市dotcom的網站, 網站軟件硬件和基建, 都是由我propose和賣出的. 我對於Startup的理解, 早已超越了紙上談兵的程度. 某一天, 一種「我都做得到」的念頭在我心內燃起. 我想, 只要遇上機會, 誓必要創一番事業.

科網熱潮爆破後, 我花了近九個月時間全職吃喝玩樂, 其後又用半年時間邊在舊老闆的公司掛單, 邊研究創業機會. 當時老闆象徵式給我八千元月薪, 僅僅足夠cover我每天由大埔駕車到北角上班的成本. 經過一輪研究, 我鎖定了手機程式為創業目標, 大方向為「突破語音通訊界限」. 我深信, 有一天, 流動電話使用者將不會限於語音通話和SMS傳訊, 而是與互聯網全面融合. 其時為2002年 – Nokia剛推出了第一部相機電話「Nokia 7650」, 並與電影Minority Report作聯合推廣.

* 割了膽後, 反而夠膽這樣寫文章. 連膽也割掉了, 還有甚麼不夠膽的? 我在另一位行家朋友的post留言說: 香港人不敢輸, 原因是太多花生友等著看人PK. 我不是看不起花生友, 而是看不起沒勇氣為自己的理想爭取, 但又卻看不起別人努力為自己理想爭取的人.

 

Keith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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