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文寫於2013年,內容與數字可能和現時市況有所出入,敬請讀者留意,最新情況請參考2020年版本)
李根興(Edwin)是我在創意創業會(IEA)的前輩,我和很多朋友都有追看他的「李根興創業之友」Facebook Fan Page。他公司最近推出了〈創業達人〉Android App,在Facebook分享了手機Apps製作的經驗,因為我正在經營這門生意,「寫App要幾錢」這個問題幾乎每天都要答幾次,所以想趁此機會和大家討論一下。
Edwin在Facebook寫道:
- Apps 最平萬五元都有,但冇乜function, 質素好差。
- 此Apps 我們花了$13萬開發,用了間較有規模的公司。
- One off cost. No maintenance costs.
- 五成訂金,五成找埋尾數才可上Playstore 架。
- 我們已有網站的CMS (Content Management System)和Apps linked-up。如果由零開始,貴多一倍。
- 有Push Notification、Calendar Synchronization同步功能及 filtering。如果冇,平三分一。
- 前後由design、到testing、到推出約4個月時間。
- 上架Playstore 需要約七天時間 (但有時好快)
- Apple iOS Apps 一般較平,Quote 了是$85000。因為Apple程式員較多。但價錢日日變,好難確準。Android 現在又多了。
- 由於香港多人用Android, 我們下一步才推Apple。
關於第1和第2點,我完全同意。製作一個App,當然是希望能究幫助自己的生意,而App最主要的功能,就是「為顧客帶來方便,提供更多價值」。有不少客戶都要求做小遊戲,其實遊戲要做到好玩,需要很多資源,但帶來的附加價值不高,所以我們會從App的用戶需求著手,而不是只求一時的過癮好玩。
以現時的經營成本來計算,以5萬元的預算做App,實在很難製作出有水準的作品,因為製作一個有實用價值的App,需要的人手大概包括:
- Project Manager
- iOS App Developer
- Android App Developer
- Graphics Designer
- UX (User eXperience) Engineer
- Web (Server-side) Developer
- Software QA Tester
以5萬元預算做出來的App,無論功能與Design都難以有所要求。與其用5萬元做一個很少人下載的App,又未能為公司提升形像,為可不選擇像Edwin一樣,用一個合理預算,製作出高水平、有工藝、又真正值得用戶下載的App呢?
(按:Facebook上有回應以為三幾個人可以擔任以上整team人的工作,我只有一句評語:三幾個人只足夠應付微型project,過20萬的project幾乎不可能,50萬以上的想也不用想)
有關第3點,因為App是直接由App Store或Play Store安裝到用戶的手機上,所以一般沒有Maintenance的需要,如果用戶的手機出了問題,只要重設到原廠設定便可以了。
我們為客戶寫App,慣例會有3個月保用期,即是說在三個月內發現程式上有任何bug,我們都會作出修正。正常來說,只要用一、兩個星期,應該可以測試得出所有bug。在項目完成後,最常見的maintenance,就是作業系統(OS)出了新版本,或者新款手機有更高的屏幕解像度(screen resolution),才會需要額外修改程式。
第4至6點我認為合理。而第7點,以這個規模的App來說,由我們來做的話,真正用在程式編寫的時間,大概需要6-8星期。其餘時間都是用於前期設計、雙方溝通等等。而如果製作公司資源充足,可以同時開發iOS與Android版本,就能更快完成。
第8點,在Google Play上架其實無需審批,上載後便會即時推出。除非有用戶投訴,否則Google不會作出審查。但Apple則不同,送上App Store的App全部須要嚴格審批,例如一個App有任何一部份未完成,哪管只是About Us部份有幾句未寫,也不會獲得通過。而App Store的審批程序「人治」多於「法治」,不同的審批員會有不同的尺度,過程透明度極低,有時需要和Apple以email和電話溝通才能成事。如果客戶的iOS Developer Account從未發表過App,Apple在第一次審批時會格外需時,所以我們建議客戶在計劃宣傳時,最少預留三星期審批時間。
我們有超過300個Apps的開發經驗,甚麼奇怪的審批問題幾乎都處理過。對於經驗較少的開發者,有時未能掌握Apple五花八門的審批要求,所以往往未能及時為客戶的App上架,這亦是要找有豐富經驗的開發公司的原因之一。
對於第9點,我認為價錢是合理的,但有少許不同看法。
如果同時開發Android及iOS兩個版本的App,例如在完成Android版後,再製作iOS版(或先做iOS版,然後再做Android版),的確是會平一點的,但原因不是因為iOS的程式員較多,而是Android版的App設計、圖象設計、API接駁等等,有部份可以重用,所以一個OS做好後,第二個OS只需額外6至7成功夫去做,因此不會是Andorid版10萬元,iOS版又要10萬元。
最後一點,由於我一直有觀察iPhone及Android的用戶比例,以我現時估計,Android市佔率確實已超越iPhone。你只須在地鐵車廂、酒樓、戲院等地方留意一下便能清楚感受得到。但話雖如此,iPhone用戶以手機作為主要上網平台的比例仍然會比Android高,因為iOS的用戶體驗始終比大部份Android手機要好(最近Samsung Galaxy S4推出,我才首次覺得Android手機能在用戶體驗上跟上iPhone水平),如果iPhone 6推出,相信又會有一班iPhone擁躉和Android的「轉會」用戶購買,到時用戶比例又會再次拉近,所以暫時來說,要兼顧大部份市場,iPhone和Android版實在缺一不可。
這個話題要說下去,再多篇幅也講不完,如果大家想知道更多寫App的詳情,歡迎隨時以email、Facebook或Linkedin和我聯絡。
(話說回頭,其實早在十年我已經見過Edwin。當時我在澳洲上市的能源公司任職,有日CEO忽發奇想,說要收購一間香港物業管理公司,而我剛巧有為集團搞購拼IT公司的經驗,所以要我負責。在全無頭緒之下,經熟人介紹,知道Edwin剛開設生意轉讓業務,於是我便約了Edwin見面。雖然那時市場上根本沒有物業管理公司放盤,所以最後不了了之,但亦非常感謝Edwin提供的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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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根興
June 14, 2013 at 3:41 pm
Thanks Keith for your very kind comments
Enoch Fan
July 26, 2013 at 6:20 am
Thanks! Good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