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 join the Navy . . . if you can be a Pirate? - Steve Jobs

InnoLab:四天工作週是否真的可行?

大概兩個月前,我在公司推行了一項很大膽的計劃,我們叫這個計劃做InnoLab。簡單來說,就是容許同事每週用一天辦工時間來製作自己喜愛的產品,同事在這一天無需做公司指派的工作,當項目有初步成果,我們會成立一個三至四人的小型團隊,專責開發這個產品,期望可以spin-off出一間新公司,而發明這個產品的同事將會擁有新公司的部份股權。

我們甚至為這個計劃印製了巨型海報,張貼在公司當眼處,以示我們「將創意注入公司DNA」的決心。

計劃推出後,無論公司內部和業界同行,都有不少迴響,Startup界好友宋漢生亦曾撰文評論,認為做新產品「200% 時間做都難,更何況是20%?」。亦有些行家朋友告訴我,他們曾試行類似計劃,但大部份最後都無疾而終,甚至啟發我們開展這個計劃的Google,現在也不再將”Google 20% Time”放入招聘的Job Description。

兩個月過去了,我想在此分享一下InnoLab在這段時間得到的經驗與成果。

InnoLab有兩個主要項目會推出,第一個是Carrot,7月29日公開下載,第二個叫Worthy,稍後會有公佈。兩者都是面向全球用戶的產品。雖然我們只是小試牛刀,但卻極之幸運地得到重大突破,現正和合作機構商談細節,希望於推出時能夠爭取到足夠令我們進入下一階段的Traction。

詳情暫且按下不表,先談談計劃推出後公司內部的轉變。

最令我意外的,是實行這個計劃後,有幾位同事相繼辭職。理由是他們對「可以用公司時間搞Startup Project」的興趣不大,反而希望公司全力接job賺錢,用作加薪和發花紅。所以當我說公司會將資源分配到實驗性的計劃上,同事間引起的不安遠遠超出我的預期。

但換個角度來看,如果同事對Startup沒有熱情,公司的DNA就不會存在創新。所以騰出空間讓有Startup精神的新人加入,其實亦未嘗不是好事。我們要向前進發,就要忍痛作出取捨。

在我的角度來看,搞新產品和加薪及發花紅其實沒有抵觸。Startup的資金來源,不外乎產品收費和投資者注資兩種。如果InnoLab的產品能夠做到其中一項,就足夠收回成本,成為賺錢項目。

更理想的情況,就是產品成功建立Traction,並成功引入投資者,到時我們便可以展開新一段的創業旅程,這很可能會是一生人只得一次的機會。香港的行家如TalkboxSnaptee,都是主要業務上了軌道後spin-off出來的Startup項目,因此我可以肯定InnoLab這個概念並非天方夜譚,而是有實例證實可行的。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同事就算有好點子,都會希望在辦工時間以外一個人做出來,保留大部份股權。這個想法我可以理解,但一個人可以做到的事有限,在工餘時間做就更加有限,如果InnoLab可以提供其他同事的時間做支援,能夠做到的Project就可以更大規模,更有野心。所以InnoLab只適合做比較大型的項目,那些一個人都做到的小Project,其實不需要InnoLab,同事自己找時間做就好了。

起動InnoLab的過程不如想像般容易,為了獲得同事信任,令大家投入這個計劃,我們幾個創辦人唯有身先士卒,自己落場親身示範。大家花了一個星期時間,各自出一個MVP(Minimum Viable Product),借用設計師同事時間設計圖像,再把程式完成,然後便遞交程式等待App Store審批。

在等候審批期間,我們意外地得到重要合作機構的注意,慷慨地提供協助和意見,並承諾讓Carrot在8月1日正式推出時可以在多個國家得到更多宣傳曝光,這個消息對於InnoLab來說實在是極大的鼓勵!所以我們日夜趕工,提早數天於7月29日公開下載,希望正式推出時一切順利!

我們現在還未知道這個實驗會否成功,如果大家願意支持我們的狂想,不妨下載Carrot試用並提供意見,我們樂意聽到你們的想法。雖然InnoLab的確是有點瘋狂,但我相信這個決定是對的,正如Google CEO Larry Page所說:

“If you are not doing something crazy, you’re doing the wrong th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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